生活中,常常能看到行人不顾安全,横穿马路的行为。如果行人横穿马路,又被机动车撞到了,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呢?行人是否要负全责?众德小编带您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的事故情况而定。具体的责任认定可以参考一下几种情形:
一、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二、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这种情况下也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三、机动车次责或无责,行人主责或全责、同责
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导致机动车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这种情况下,行人是主责、全责还是同责,要看机动车司机有没有过错。如果机动车司机有打电话走神、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行人就不可能负全责。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可见,实践中,由于法律认为行人在道路上相对出于弱势地位,因此即使认定为行人负全责,发生事故后,机动车司机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即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也要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都对机动车撞到行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小编在此提醒机动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才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将自己的责任降到最小。